
图为:平价商店还望名符其实
昨日“平价菜店并非真平价”报道,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和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武汉市物价局与武汉市农业局昨日联合召开平价商店建设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研究分析平价商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出台五点整改意见。
昨日,市民杨先生通过新闻热线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说,自己曾在洪山路一家平价商店买菜,付款时发现小票上的价格不是价格表上的价格,营业员解释价格表上是头一天的价格,当日价格还未更新。杨先生说,他习惯付款后看下小票,但是有很多人买了菜就走了,没有看小票的习惯,根本就不知道被平价店忽悠了,“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两次,后来我再也不去这家店买菜了”。
昨日,武汉市物价局与武汉市农业局联合召开了平价商店建设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会上分析认为,金报所反映的平价商店的问题,在不同店面客观存在,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企业对平价商店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三是平价店员工对价格政策的理解不透彻。
针对存在的问题,武汉市物价局负责人提出了以下五点整改意见:
1.各平价商店要严格执行平价商店的价格政策和规定,平价商店所售目录品种中,蔬菜销售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15%以上,其他品种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2.各平价商店必须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武汉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标牌,统一张贴“平价商店诚信公约”、“武汉市平价商店农副产品目录(第一批)”和“平价商品价格对比公示表”;
3.规范明码标价,各企业应严格按照武汉市物价局提供的标价签内容的范本,由企业统一设计后报市物价局进行备案。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4.企业要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完善各种制度;
5.企业要三天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一周内报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农业局,杜绝菜价高于市场价或周边集贸市场价格,不按要求悬挂相关标志等行为的发生。三天后,武汉市物价、农业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武汉市物价局还要求,各平价商店建设单位负责人必须承诺按照物价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自查自纠,逐条落实到位,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自觉接受媒体和市民监督,确保平价商店的健康平稳运行